内容简介 (阳光人生保障统筹妄想由《阳光人生统筹保险》与《附加阳光人生防癌疾病保险》组成) 投保规模: 降生满180天至50周岁。安定 缴费方式: 年缴或者月缴 保险时期: 10年、洋阳阳光尤物15年、光尤20年3种,物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筹保残疾但至保险时期届满时被保险人年纪以不逾越60周岁为限。险及 保险责任: 一、附加生涯给付:被保险人生涯至保险时期届满,保险按已经缴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安定 二、洋阳阳光尤物癌症痊愈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约失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初次泛起症状并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条约约定的光尤癌症(不论一种或者多种),本附加条约及主险条约妨碍,物统本公司按本附加条约保险金额给付癌症痊愈保险金。筹保残疾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约失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初次泛起症状或者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条约约定的险及癌症(不论一种或者多种),本附加条约及主险条约妨碍,附加本公司向受益人无息返还已经缴的主险条约及本附加条约的保险费。 三、身去世或者全残保障:因意外伤害或者癌症之外的其余任何疾病导致的身去世或者全残,都将取患上响应保障。 |